- 如此說(2046vi直說.未)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得了(2147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完)甚麼呢?
- (1063原因)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(
2192 vi直說.現)可誇的2745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 - (1063原因)經上說(3004vi直說.現)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信(4100vi直說.過)神,這就算(3049vi直說.過.被)為他的義。」
- 做工的得工價,不算(3049vi直說.現.D)恩典,乃是該得的;
-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(vp分)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算(3049vi直說.現.D)為義。
-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- 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-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-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(1063原因)我們所說(3004vi直說.現),亞伯拉罕的信,就算(3049vi直說.過.被)為他的義,
- 是怎麼(4459怎能)算的(3049vi直說.過.被)呢?是(vp分)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- 並且他受了(2983vi直說.過)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作(
1511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)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父3962,使他們也算(3049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.被)為義; -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- 因為(1063原因)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(
1511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)承受2818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 - (1063原因)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(2758vi直說.完.被),應許也就廢棄了(2673vi直說.完.被)。
- 因為(1063原因)律法是惹動(2716vi直說.現.D)忿怒的(或譯:叫人受刑的);哪裡沒有律法,那裡就沒有過犯。
-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4102,因此(2443 hina目的句)就屬乎恩,叫應許(
1510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)定949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 -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(vp分)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(3754意思)我已經立(5087vi直說.完)你作多國的父。」
-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4690將要(
2071 vi直說.未)如此。」 - 他(vp分)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(2657vi直說.過)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(vp分)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(vp分);
-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(1252vi直說.過.被)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(1743vi直說.過.被),將榮耀歸給(vp分)神,
- 且滿心相信(vp分)(3754意思)神所應許的必(
2076 vi直說.現)能1415做成(4160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)。 - 所以,這就算(3049vi直說.過.被)為他的義。
- 「(3754意思)算為(3049vi直說.過.被)他義」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寫的(1125vi直說.過.被),
-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
-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(或譯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