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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如此(2046vi直說.未)來,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憑著肉體了(2147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完)甚麼呢?
  2. (1063原因)倘若亞伯拉罕是因行為稱義,就有(2192 vi直說.現)可誇的2745;只是在神面前並無可誇。
  3. (1063原因)經上(3004vi直說.現)甚麼呢?說:「亞伯拉罕(4100vi直說.過)神,這就(3049vi直說.過.被)為他的義。」
  4. 做工的得工價,不(3049vi直說.現.D)恩典,乃是該得的;
  5. 惟有不做工的,只信(vp分)稱罪人為義的神,他的信就(3049vi直說.現.D)為義。
  6. 正如大衛稱那在行為以外蒙神算為義的人是有福的。
  7. 他說:得赦免其過、遮蓋其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  8. 主不算為有罪的,這人是有福的。
  9. 如此看來,這福是單加給那受割禮的人嗎?不也是加給那未受割禮的人嗎?因(1063原因)我們所(3004vi直說.現),亞伯拉罕的信,就(3049vi直說.過.被)為他的義,
  10. 是怎麼(4459怎能)的(3049vi直說.過.被)呢?是(vp分)在他受割禮的時候呢?是在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呢?不是在受割禮的時候,乃是在未受割禮的時候。
  11. 並且他了(2983vi直說.過)割禮的記號,作他未受割禮的時候因信稱義的印證,叫他(1511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)一切未受割禮而信之人的3962,使他們也(3049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.被)為義;
  12. 又作受割禮之人的父,就是那些不但受割禮,並且按我們的祖宗亞伯拉罕未受割禮而信之蹤跡去行的人。
  13. 因為(1063原因)神應許亞伯拉罕和他後裔,必得(1511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)承受2818世界,不是因律法,乃是因信而得的義。
  14. (1063原因)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,信就歸於虛空(2758vi直說.完.被),應許也就廢棄了(2673vi直說.完.被)。
  15. 因為(1063原因)律法是惹動(2716vi直說.現.D)忿怒的(或譯:叫人受刑的);哪裡沒有律法,那裡就沒有過犯。
  16. 所以人得為後嗣是本乎信4102,因此(2443 hina目的句)就屬乎恩,叫應許(1510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)949然歸給一切後裔;不但歸給那屬乎律法的,也歸給那效法亞伯拉罕之信的。
  17. 亞伯拉罕所信的,是那叫死人復活、使無變為有(vp分)的神,他在主面前作我們世人的父。如經上所記:「(3754意思)我已經(5087vi直說.完)你作多國的父。」
  18. 他在無可指望的時候,因信仍有指望,就得以作多國的父,正如先前所說:「你的後裔4690將要(2071 vi直說.未)如此。」
  19. 他(vp分)將近百歲的時候,雖然想到(2657vi直說.過)自己的身體如同已死(vp分),撒拉的生育已經斷絕,他的信心還是不軟弱(vp分);
  20. 並且仰望神的應許,總沒有因不信心裡起疑惑(1252vi直說.過.被),反倒因信心裡得堅固(1743vi直說.過.被),將榮耀歸給(vp分)神,
  21. 且滿心相信(vp分)(3754意思)神所應許的必(2076 vi直說.現)1415做成(4160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)。
  22. 所以,這就(3049vi直說.過.被)為他的義。
  23. 「(3754意思)為(3049vi直說.過.被)他義」的這句話不是單為他的(1125vi直說.過.被),
  24. 也是為我們將來得算為義之人寫的,就是我們這信神使我們的主耶穌從死裡復活的人。
  25. 耶穌被交給人,是為我們的過犯;復活,是為叫我們稱義(或譯:耶穌是為我們的過犯交付了,是為我們稱義復活了)。
羅馬書 第三章
羅馬書 第五章
© 葉福成