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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非斯都到了(vp分)任,過了三天,就從凱撒利亞(305vi直說.過)耶路撒冷去。
  2. 祭司長和猶太人的首領(1718vi直說.過)他控告保羅,
  3. 央告(3870vi直說.不完)他,求(vp分)他的情,將(3704結果)保羅提到(3343VS假設.過.D)耶路撒冷來,他們要在路上埋伏(vp分)殺害他。
  4. 非斯都卻回答說:「保羅(5083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.被)在凱撒利亞,我自己快(3195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)往那裡(1607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.D)」;
  5. 又說:「你們中間有權勢的人與我一同下去(vp分),那人若有甚麼不是,就可以(2723VM命令.現)他。」
  6. 非斯都在他們那裡住了(vp分)不過十天八天,就下(vp分)凱撒利亞去;第二天坐(vp分)堂,吩咐(2753vi直說.過)將保羅提上來(71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.被)。
  7. 保羅來了(vp分),那些從耶路撒冷下來(vp分)的猶太人周圍站著(4026vi直說.過),將(vp分)許多重大的事控告他,都是不能證實的。
  8. 保羅分訴說(vp分):「無論(3754意思)猶太人的律法,或是聖殿,或是凱撒,我都沒有干犯(264vi直說.過)。」
  9. 但非斯都要(vp分)討猶太人的喜歡,就問(vp分)保羅說:「你願意(2309vi直說.現)上(vp分)耶路撒冷去,在那裡聽我審斷(2919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.被)這事嗎?」
  10. 保羅說:「我站(1510vi直說.現)(vp分)凱撒的堂前,這就是我應當受審的地方。我向猶太人並沒有行過甚麼不義(91vi直說.過)的事,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。
  11. (1063原因)我若行了不義的事,了(4238vi直說.完)甚麼該死的罪,就是(599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),我也不辭(3868vi直說.現.D)。他們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實,就沒有人可以(1410vi直說.現.D)把我交給(5483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.D)他們。我要上(1941vi直說.現.關身)於凱撒。」
  12. 非斯都和議會商量了(vp分),就說:「你既上(1941vi直說.完.關身)於凱撒,可以往凱撒那裡去。」
  13. 過了(vp分)些日子,亞基帕王和百妮基氏(2658vi直說.過)到凱撒利亞,問(vp分)非斯都安。
  14. 在那裡住了(1304 vi直說.不完)多日,非斯都將保羅的事告訴(394vi直說.過.關身)王,說:「這裡(2076vi直說.現)一個435,是腓力斯留在(vp分)監裡的。
  15. 我在(vp分)耶路撒冷的時候,祭司長和猶太的長老將他的事稟報了(1718vi直說.過)我,求(vp分)我定他的罪。
  16. 我對他們說,無論甚麼人,被告還沒有和原告對質,未得機會分訴所告他的事,就先定他的罪,(3754意思)這不是(2076 vi直說.現)羅馬人的條例1485
  17. 及至他們都來(vp分)到這裡,我就不(vp分)耽延,第二天便坐(vp分)堂,吩咐(2753vi直說.過)把那人提上來(71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.被)。
  18. 告他的人站著(vp分)告他(5342vi直說.不完);所告的,並沒有我所逆料的那等惡事。
  19. 不過是有(2192 vi直說.不完)幾樣辯論2213,為他們自己敬鬼神的事,又為一個人名叫耶穌,是已經死了(vp分),保羅卻說他是活著的。
  20. 這些事當怎樣究問,我心裡作難(vp分),所以問他說:『你願意上耶路撒冷去,在那裡為這些事聽審嗎?』
  21. 但保羅求(vp分)我留下他,要聽皇上審斷,我就吩咐(2753vi直說.過)把他留下(5083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.被),等我解他到凱撒那裡去。」
  22. 亞基帕對非斯都說:「我自己也(1014vi直說.不完.D)(191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)這人辯論。」非斯都說:「明天你可以(191vi直說.現)。」
  23. 第二天,亞基帕和百妮基大張威勢而來(vp分),同著眾千夫長和城裡的(vp分)尊貴人進(vp分)了公廳。非斯都吩咐(vp分)一聲,就有人將保羅帶進來(71vi直說.過.被)。
  24. 非斯都說:「亞基帕王和在這裡的諸位啊,你們(2334vi直說.現)這人,就是一切猶太人,在耶路撒冷和這裡,曾向我懇求、呼叫(vp分)說:『不可容他再活著。』
  25. 但我查明(vp分)他沒有犯甚麼該死的罪,並且他自己上告(vp分)於皇帝,所以我定意(2919vi直說.過)把他解去(3992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現)。
  26. 論到這人,我沒有確實的事可以奏明主上。因此,我(4254vi直說.過)他到你們面前,也特意帶他到你亞基帕王面前,為(3704結果)要在(vp分)查問之後(2192VS假設.過)所陳奏(1125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)。
  27. 據(1063原因)我看來(1380vi直說.現),解送(vp分)囚犯,不指明(4591 vn不定詞『目的』.過)他的罪案是不合理的。」
使徒行傳 第二十四章
使徒行傳 第二十六章
© 葉福成